法律分析:
从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即便财务不外包,公司内部成立财务部门也需要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章,分离管理,建立相互牵制制度,避免用章不当,形成舞弊,给公司带来信用风险,甚至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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