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还没有不予追究的。相反,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违法生育子女的,均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 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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