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债务清偿的原则:
1、接受继承和承担债务责任相统一原则。
2、限定继承原则。
3、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的原则。
4、保留特留份额原则。
5、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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